近日,蕲春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废弃导线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向蕲春某供电公司提出司法建议,得到了回音,供电公司表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公司十分重视,迅速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排查和整改。”
2019年10月,方某在责任地喷洒农药,后被其亲友发现仰躺在两根导线上死亡,由此引起纠纷。法院经审理查明,供电公司废弃导线长期未及时清除,对他人从事农业生产造成了妨碍,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废弃导线与方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刊登,引起强烈的社会共鸣。
2020年7月14日 ,蕲春法院依法向供电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规范操作,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品,避免对他人通行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妨碍,防止引起人身及财产损害诉讼的发生。
7月23日,供电公司迅速作出“三个强化”的复函回应:一是强化施工文明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策划流程审核环节,优化施工各环节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要求,重点加强进场电杆等物资堆放、完工后余物清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二是强化施工全过程管控。严格工程施工各环节验收把关,案子“应建必建、建必建好,应拆尽拆,拆必拆尽”原则,避免形成废弃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全面开展已建、在建电网建设项目余物清查工作,逐点清理排除施工后的余物,消除存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蕲春法院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注重裁判导向和社会评价作用,着力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院裁判的导向作用,努力为服务“五个蕲春”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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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朱远林 张卫疆 叶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