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赤壁检察榜上有名
2020-08-14 17:41:00 来源: 点击: 0
2019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赤壁检察榜上有名。7月18日,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法治政府研究院举行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发布会暨研讨会上,赤壁市检察院诉赤壁市某行政机关怠于履行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案获评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据悉,此次湖北共有2个典型案例、1个优秀案例(全国共10个)获奖。
基本案情 :
赤壁市某自来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出厂水卫生指标长期不符合国家标准。
2018年6月19日,赤壁市检察院向赤壁市某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正确履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该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回复,称将依法履职。但赤壁市检察院2018年10月、12月跟进调查发现该自来水厂出厂水仍不合格,对居民用水构成极大的安全风险,某行政机关并未严格依法履职。
2019年1月10日,赤壁市检察院就该案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同年5月23日,赤壁市人民法院判令某行政机关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依法对该自来水厂生产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履行监管职责。
2019年6月1日,某行政机关启动了对该自来水厂的升级改造工程,同年12月完工,辖区老百姓喝上了达标水。同时将辖区其他落后自来水厂及管网的更新改造也纳入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户户饮放心水”的目标。
典型意义 :
本案系湖北省首例针对自来水检测数据超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监管主体的认定上,检察机关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为依据,结合地方三定方案,选取有明确行政监管职责、有明确法定监管手段和方式的某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和起诉对象。本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自来水水质长期不达标的重要原因在于自来水厂不具备满足生产基本工艺流程所要求的技术、设备、人员。但行政机关对此违法情形的监管长期缺位,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水质状况。检察机关在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无效的情况下,最终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本案及辖区系列问题的整改,达到办理一案、整改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这次评选活动中,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法治政府研究院共收到全国599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并分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杂志社、《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杂志社、《行政法研究》杂志社等高校、科研机构及杂志社的38位专家学者对征集案例进行三轮评估,最后培选出10件典型案例、10件优秀案例。
(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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