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值班律师采取的是坐班制形式,每周二、周四上午在区检察院值班,但在其他时间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也需要值班律师见证,是否可以探索建立‘名册制’制度,将有参与值班意愿的律师纳入名册,并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检察官有需要时可与纳入名册库的律师联系,共同完成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工作。” 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吴卫华律师谈到。
8月4日,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主题,聚焦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落实情况,邀请区司法局领导、人民监督员、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了解律师的执业需求,共商如何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劼,第一、第五、第六检察部相关人员参会。
座谈会上,该院第六检察部业务主任姚旭介绍了鄂州市检察机关《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工作方案,围绕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辨护人及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权利义务、工作程序及禁止性规定。
院第五检察部业务主任黄玉莲围绕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确保律师提出意见权、控告申诉权得以充分实现与律师代表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上,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六名律师代表踊跃发言。
“为能让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建议承办检察官提前三、五天将案件告知值班律师,便于检察官、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三方交流,更好地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龚曙光律师谈到。
“希望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尽量为律师会见、阅卷、听取意见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希望在提出量刑建议时检察官能与律师有更多交流,共同协商,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确定量刑建议,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刘静律师、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万品律师均提出以上建议。
会上,参会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制度的落实提出各自意见想法,还就检律共同开展交叉培训、探索公益诉讼线索共享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人民监督员黄利军认为,新型检律关系需要建立在彼此尊重、协力配合、相互促进、良性沟通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非常必要。而且从监督的角度看,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也是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一种很好的外部监督形式,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符合双方共同的价值追求。
鄂城区司法局矫正办主任殷讯表示,目前检律关系格局日趋向好,检律关系对抗不对立,检察院和司法局应进一步探索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鄂城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劼对鄂城区司法局以及律师事务所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他指出,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制度的落实意义重大,也是检察机关抓狠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举措之一,既能促进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又有利于检察机关公正规范司法。对于律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区检察院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个解决,以更优质高效的检察行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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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周益民 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