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黄梅法院首次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标志着黄梅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又添新助力。
2017年9月,洪某将价值17385元的稻谷卖给从事粮食加工的桂某和邹某,桂某、邹某向洪某出具了收据及购货单,约定一年内付款。因多次催讨谷款未果,洪某遂将桂某、邹某两人诉至法院。
2020年7月30日,该案在黄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立案庭庭长刘茂华作为该案承办法官便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通过电话“手把手”指导双方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上进行注册。
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便可进入在线调解平台。当天下午3时,身处各地的诉讼参与人同时出现在该平台,承办法官通过远程网络视频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你一言、我一语地诉说着各自的想法。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法官通过调解平台将自动生成的调解协议推送至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签字确认,整个调解过程快速、高效、便捷。
自对接上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来,黄梅法院已特邀2个调解组织、52名调解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认证,有效将法院审判资源与社会调解资源进行整合,突破了传统解纷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为推动在线调解平台规范操作和广泛应用,该院还多次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登录、案件管理、终端设备操作、法律文书生成等操作流程作现场示范教学。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通过互联网诉讼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调解纠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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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吴英 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