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9点,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高桥河天山堤段临时党支部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开展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3号哨棚临时党支部书记余兴家主持。在完成重温入党誓词和集中学习党章等常规议程后,区检察院支部纪律委员肖潇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办案纪律”为题给全体党员讲授微党课。
肖潇以最高检公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从“三个规定”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争议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三个方面讲解了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2名党员代表进行交流发言,田波说:“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都要依法办案。”王成仁说:“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
“三个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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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潘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