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县一段民警下污水井援救落井幼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转发,为英勇无畏的公安民警点赞。
在冬日暖心营救的背后,检察干警也从中捕捉到一条线索:污水井为何暴露在外?小朋友为何会掉入井中?
1月20日,黄梅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前往事发地展开调查。
据悉,小朋友乐乐(化名)是在草坪上翻滚玩耍时不慎落入污水井中。检察官到达事发现场后,发现该地是一片空旷草地,前后都有居民区,该污水井在一片凹地之中,肉眼不轻易发现,井深约3.5米,井里还有污水,井盖被翻开丢弃在草地上,井口周围也未设立警示标志。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院检察官随即组织干警对“正街鑫城”、学校周边等未成年人聚集、人流量大的场所进行排查,发现黄梅镇原西河小学门口污水井盖缺失,鹏泰商城对面排水口裸露在外,“正街鑫城”自动扶梯破损脱落,楼梯扶手大面积破损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井盖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涉窨井盖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对“四号检察建议”的持续深化落实,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该院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磋商,监督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对全县窨井盖进行加固、井口安装防护网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并开展修复工作,守护小朋友的“脚下安全”。
据该院未检检察官吴吟佳介绍,下一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以及其他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
(岳佳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