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汉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闫小龙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发回重审案件。
本案系武汉市中院发回重审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闫小龙院长为案件承办人。为确保庭审质量和效果,闫小龙院长庭前仔细查阅卷宗、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提纲,庭前准备细致充分。庭审中,闫小龙院长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确定了法庭调查的重点,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质证辩论。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于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庭审活动程序严谨、节奏紧凑、规范高效,展示了审判长过硬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为全院法官树立了庭审规范标杆。
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办案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2021年,闫小龙院长办理的一件合同纠纷案件荣获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一等奖。下一步,汉阳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办案引领作用,激励带动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