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月18日上午,浠水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并报领导批准,联合法警大队等部门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并将搜查物品现场封存带回法院。县人大代表、社区干部、新闻记者现场见证执行。
6:30,部分执行干警先行前往申请人提供的三处住所地查找被执行人黄某下落;7:30,15名执行干警集中出发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因被执行人黄某电话不接、人未出现,执行干警通知另一被执行人张某开门,在人大代表、社区干部的监督下,执行干警对该房屋及黄某办公室进行搜查,将搜查出的银行卡及票据信息与被执行人张某一一核对,并将搜查出的现金和部分物品予以封存。
向被执行人宣读并出示搜查令
搜查现场
核对搜查出的物品
2019年至2021年间,浠水法院共受理被执行人黄某涉买卖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及民间借贷纠纷等执行案件28件,申请执行标的额达1235余万元。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房产、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黄某的财产均权属不清,无法进行处置。在与被执行人黄某的沟通中,黄某始终未提供具体住址,电话也时接时不接。2019年,浠水法院将被执行人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示。三年间,执行干警多次组织黄某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均无果。胜诉当事人权益未能实现,反响较大。
1月18日,浠水法院对被执行人黄某住所地进行搜查,下一步,浠水法院将进一步调查核实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信息,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