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与执行局携手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因起诉离婚而产生的扶养费执行案件。
2017年3月,王某与夏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2018年4月夏某怀孕并于同年9月产检时被发现肾功能不全,后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并于2019年3月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高尿酸血症、慢性肾炎。2019年2月王某与夏某开始分居,5月夏某以王某不对其履行扶养义务诉至本院,同年9月王某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与夏某离婚。后孔垄法庭依法判决,驳回了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并判决支持了夏某要求王某支付相应扶养费的诉讼请求。
因王某始终认为夏某存在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并导致怀孕五月后不得不做人流手术使自己权益受损等行为,故王某坚持要求离婚并拒绝支付扶养费。判决文书生效后,夏某向黄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的扶养费用,黄梅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了王某的部分财产,但因王某与夏某之间的心结并未解开,该案陷入僵局并未妥善终结。后王某与夏某间的矛盾升级,双方于2021年底又因各自诉求再次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夏某因扶养费问题又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对该案的审执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考虑到该案当事人情绪不稳定且身患重病,院领导积极商讨对策,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便制定了“执行局+法庭”的联动机制,并就具体工作落实作出了部署。在此基础之上,孔垄法庭审判团队与执行法官一起协调联动,综合利用各方资源,下乡下村,在与法律工作者、村干部一起做好夏某维稳工作的同时又积极与王某协调沟通,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在审、执法官们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付出艰辛努力后,最终双方于2022年1月14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向夏某支付了70000元。后法庭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为该调解协议增添司法保障。该案最终以审执联动的司法力量调和了该起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化解了信访难题,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黄梅法院始终以化解社会矛盾、案结事了为落脚点,并充分运用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多方合力,注重案件审理与执行并行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徐航 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