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法院成功调解原告江陵某金属门制造公司与被告方某历时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金属门制造公司是县内重点企业,主要从事门产品加工生产。2016年,方某向其购买钢质门,但未支付近9万元货款。2017年1月,方某以借支单的形式确认前述货款,承诺2017年春节前付清,但没有兑现。经该公司多次催讨, 2021年1月,方某再次以欠条形式确认。因方某迟迟不兑现承诺,为尽快收到应得货款,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江陵法院收到该公司诉讼请求后,迅速引导涉诉企业进入诉讼绿色通道,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对涉诉企业做好经济影响评估分析。通过与方某联系,询问实际情况,了解到方某愿意支付货款,但一次性支付货款确实难度较大。与双方反复协调沟通后,法官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方某同意限期支付货款。一起历时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仅半月时间画上圆满句号。
(吴学星 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