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察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解,我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愿意接受惩罚,积极整改,以更高的标准做好餐饮服务, 请大家继续监督我们。”公开听证会上。嘉鱼县某餐饮服务公司代表表态。
日前,嘉鱼县检察院召开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有效促进了争议化解,问题解决。
2020年10月14日,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织检测公司对嘉鱼县某餐饮公司进行餐、饮具抽检,经检验,该公司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该公司经催告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于2021年8月10日向嘉鱼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本金和本金一倍的加处罚款)。截至12月,该公司的行政罚款仍未履行到位,造成行政程序空转的情况。
涉案企业向嘉鱼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嘉鱼县检察院在认真了解全部情况后,为了避免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导致司法资源浪费,影响法治环境建设,同时使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企业代表、行政单位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参加,为双方面对面沟通提供平台。
经过双方的积极协商,企业与行政单位代表进行充分全面的沟通后,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
“作为餐饮企业,我们深刻认识到工作上的疏忽与不足,已经就餐、饮具消毒、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升级,欢迎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时检查。但处罚过重,我们承担不起,能否酌情进行减免。”涉事企业说道。
“经过我们后期回访,该企业的整改工作做得不错,餐、饮具卫生有较大程度改善,考虑到疫情环境下,餐饮企业发展的难处,我们愿意减免对该单位的加处罚款。希望该企业吸取教训,严格把关食品安全卫生防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鉴于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改正态度,双方达成一致:企业积极缴纳罚款本金,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整改情况减免加处的罚款,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持续回访。
“公开听证已经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检察官表示,在办理行政争议申请监督案件过程中,特别是涉营商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出发点,给双方一个面对面沟通的平台,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显著,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也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