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某某,你在假释考验期间吸食毒品且被证实吸毒成瘾,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现撤销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对你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李某某宣告《刑事裁定书》
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石首市检察院、石首市公安局、石首市社矫局工作人员前往石首市调关镇司法所,向李某某宣告了撤销其假释的《刑事裁定书》,并将李某某顺利收监。
据悉,2019年4月8日,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2021年6月15日,经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李某某假释,考验期间依法在其户籍地实行社区矫正。然而在假释期间,李某某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再次吸食毒品,被石首市公安局抓获。
石首市检察院获悉该情况后,迅速展开行动,调取了李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执行及工作档案,并走访了市社矫局及调关镇司法所,了解李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现实表现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经核实,李某某此次吸毒系复吸,且证实其已吸毒成瘾,存在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之后,石首市检察院迅速与市社矫局就提请撤销李某某假释一事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向市社矫局发出了收监执行检察意见。
2022年1月4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了撤销李某某假释的裁定。
“在新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异地法院撤销假释的案例我们这边发生的不多,为了保障收监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邀请大家来参加此次联席会议。”
“感谢检察机关提供的这个平台,李某某收监的法律文书我们都已备好,只等明天荆州中院的宣告。”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收监需提供李某某的健康码、行程卡、接种新冠疫苗的凭证以及三十天活动轨迹等,再就是核酸检测以及入所的常规体检。”
“派出所的同志随时待命,等李某某一到司法所我们就立即把人控制起来。”
公、检、司召开联席会议
为保障收监工作的顺利进行,2022年1月5日,石首市检察院邀请市公安局、市社矫局及石首市看守所相关人员参加李某某收监执行的联席会议,会上就具体收监的手续与流程进行了沟通交流。
李某某签收《刑事裁定书》
送交公安机关收监执行
2022年1月6日,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李某某宣告了撤销其假释的《刑事裁定书》后,李某某被顺利收监执行。
“我真的很后悔,因为意志不坚,在假释考验期间再次误入歧途,我愧对家人,也愧对法律。我今后一定踏实改造,争取在刑满释放之后,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社区矫正期间,李某某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不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最终再次将自己送进了高墙之内。
这起撤销假释案件的办理,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敲响了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矫正监管的警钟。
(胡怀文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