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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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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检察院:案子要办,企业不能垮
2022-01-17 22:07:0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在复工关键时期,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既坚守法律,又兼顾民情,对企业来说就如同一颗定心丸,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这样说到。
  2020年4月初,某钢材公司向合作方工地提供钢材时,负责人张某为谋取私利,授意员工李某,贿赂某工地地磅出售人员伍某,多次利用改造的遥控器控制工地钢材地磅称重,增加结算金额,对合作方造成经济损失。
  受理该案后,沙市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严格落实涉营商案件办理要求,迅速启动涉营商案件办理程序。在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后,认为本案中4次涉案钢材的货款均未进行支付结算,三人的诈骗行为系未遂,且涉案人员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此外,被害单位明确表示请求检察机关不再追究张某等三人的刑事责任。
  “办案不能仅仅考虑案情和法律,尤其是在眼前这个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经济遭受重创,民营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该案起因也正是因为疫情发生,钢材市场受到冲击,价格降低,企业遭受损失。张某为企业生存而实施了诈骗行为,虽然为法律所不许,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危害结果。当前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检察机关必须综合考量的问题。
  2021年5月12日,沙市区检察院举行对该案拟不起诉的公开审查,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值班律师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并由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诉讼经过、认定的事实及依据,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并对拟不起诉意见和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各代表在听取完承办人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支持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
  目前,涉案企业均能正常生产经营,且正常履行和续签采购合同,办案效果明显。不少民企经营者纷纷表示,此举既让他们真切体会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正义”,又感受到检察机关作为民企“老娘舅”的公信力。
  (杨颜吉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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