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缓刑是什么意思,我会不会再进监狱……”
“检察官,我感觉对我的量刑建议有点重,你们能不能量轻一点……”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近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在看守所、院办案区对认罪认罚案件同时集中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告知权利、听取意见和签署具结书的全过程,让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全程可见。
一、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地落实
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辩护人相关规定后,检察技术人员随即开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开关,之后按照规范流程逐一进行:
1.“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
2.“告知反悔的法律后果”;
3.“事实、罪名、处理决定、量刑建议、适用程序法律释明”;
4.“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
5.“签署具结书”。
八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我一辈子没有犯过法,之前也没有想过会这么严重,检察官对什么是认罪认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我所有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都做了详细的说明,我清楚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我愿意认罪认罚。整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检察官办案的规范性,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当场表示。
“在镜头下办案保证了认罪认罚工作的规范性,保证了律师意见得到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得到充分体现,更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于辩护权的尊重。”第一次参与的值班律师罗家清激动地说道。
“本次认罪认罚案件都是发生在人们群众身边的普通轻微刑事案件,但越是轻刑案件越不能简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能够切实改正个别检察人员存在听取意见不充分现象,倒逼检察人员提升释法说理能力,从而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第一检察部主任章路对本次工作进行总结。
二、集中学习探讨,拒绝本领恐慌
自2021年12月2日《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发布以来,第一检察部组织全体干警系统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等一系列认罪认罚相关制度文件。
在熟练掌握各项制度规定的同时,对“如何适应同录工作给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带来的压力”“如何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如何优化认罪认罚控辩协商流程”“如何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如何规范检察官用语”等事项进行专题探讨。
“同步录音录像,是对检察人员能力素养的一场考试,刑检部门的干警要以赶考心态,认真复习‘备考’,拒绝本领恐慌,才能推动同录工作落地开花。”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沈峥在部门研讨会上强调。
三、部门协调配合,保障措施到位
首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参与人数多、案件数量较大,为保证顺利开展,第一检察部及时与其他部门联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安排技术人员负责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督导现场参与人员遵守防疫要求,司法警察大队安排司法警察负责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首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洁对本次同录工作表示认可,同时也提出要求:“此次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鄂城区院首次开展,有几点完成的比较好,第一是后勤保障到位,各部门协调配合比较好;第二是事前准备充分,人员组织、场地安排比较好;第三是圆满完成既定工作,量刑协商、释法说理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本院办案区建设、同录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提讯衔接等问题仍需要解决。我们要总结经验和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程序,实质化、规范化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让认罪认罚制度可感可触可见。”
(王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