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张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胡某等人偷越国(边)境案开庭审理,红安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波平出庭支持公诉。
据了解,该案是公安机关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以来,红安县首例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
偷渡只为“发财梦”
2020年8月,吴某向其朋友张某介绍,自己朋友“龙哥”在缅甸做大生意,人手不够,想招点人去缅甸帮忙做事,“月入万元,路费报销,去国外打洋工发大财……”
张某听后心动了,随即邀约好友胡某、艾某、郑某等五人,准备一同前往缅甸。
2020年8月初,怀着对国外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挣大钱的憧憬,包括张某在内的6人踏上了偷渡国境之路。他们在吴某的引荐及“龙哥”的“远程指挥”下,乘坐飞机到云南省某边境地区后,转乘交通工具,避开边防检查,秘密进入缅甸境内,准备实现他们的“发财梦”。
梦碎缅甸家难回
抵达缅甸后,胡某等人被带到了大山深处。本以为偷越国境能挣大钱,哪知误入跨国诈骗窝点,所谓的做大生意只是幌子。
胡某等人被迫冒充年轻、貌美的女青年,以在网上搭讪、聊天、谈朋友为由,对境内公民实施网络诈骗。
这样的“轻松钱”胡某不愿意赚,但身处异国他乡,被专人持枪看管,如若不从,就会遭到毒打……他们只得硬着头皮“上岗”,被迫从事不法勾当。
因无法忍受诈骗窝点人员的欺辱,他们多次向“龙哥”求情、说好话,最后被允许缴纳巨额“赔款”后,先后到中缅边境的边防检査站投案,才得以返乡回到了国内。
“都是忽悠人的,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检察办案人员提讯时,胡某每每想到自己曾参与诈骗国人的犯罪行为,就感到百爪挠心、愧对父老。
“淘金”不成终获罪
“被告人吴某、张某以拉拢、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胡某等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胡某、艾某、郑某等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向法庭出示、宣读了证据材料,并发表了公诉意见。
“国(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系着国(边)境安全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破坏国(边)境的偷渡、跨国诈骗、组织偷渡等犯罪行为,我们零容忍、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不要沦为诈骗犯罪的‘工具’,要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公诉人张波平当庭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庭教育。
法庭上,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并当庭宣判。
(秦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