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矛盾化解,让心结得以解开,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你们双方都能够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从今天开始,以全新的状态开始新的生活……”1月13日,在阳新县检察院,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的被害人汪某坤,在该院员额检察官陈玲、富池镇沙村村委会代表和双方律师的共同见证下,收到了被告人汪某松家属支付的赔偿款人民币43万元,也由此彻底解开了这个让其全家烦恼许久的心结。
事情还要从2020年10月25日说起。当晚8点,汪某坤乘坐的机动车与汪某松驾驶的机动车发生刮蹭,在相互理论时二人发生口角。随后冲突升级,汪某坤先是被汪某松打了两巴掌,后又被一拳打中眼部而摔倒在地,致使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二级。后汪某坤被送往医院治疗。
汪某坤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这一案件的发生极大的影响了其劳动能力,更让其家庭蒙上阴霾并随之陷入困境。
案件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对汪某松依法开展讯问过程中,及时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后认真审查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汪某松主动认罪认罚,多次向承办检察官表达悔意,并表示愿意对被害人做出经济赔偿。
鉴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在犯罪嫌疑人提出诉求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其家人转告,在当地村委会和双方律师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要求基本达成一致。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面对面解答案件相关法律疑问,2022年1月13日,应双方当事人申请,该案承办检察官陈玲为双方调解进行见证。
在调解现场,陈玲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结合法律规定,对其中争议事项进行细致解答,化解顾虑。并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从法理人情等方面,向双方分析了达成和解的重要意义。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害人汪某坤及家人也对汪某松表示了谅解。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彭小陛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