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规范化,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1月7日,通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入矫宣告暨教育训诫会。10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居住地村委会、综治办相关负责人、担保人参加会议。
宣告会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阐明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享有的权利义务,通报了3起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间重新犯罪收监执行的案例。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皮赤锋就加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在矫意识。社矫人员要及时纠正错误思想,改正恶习,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纪律,时刻以案例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二要全面服从社矫管理。社区矫正带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提交思想汇报、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居所变动、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外出等要及时上报;三要争取尽早回归社会。时刻绷紧守法这根弦,积极接受改造,增强自我约束力和社会责任感,尽早回归社会。
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入矫宣告促使自身对缓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加明晰了自己的身份定位以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监管,积极接受矫正,坚决做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守法公民。
(熊聪 毛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