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黄梅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承办法官当天制作并送达了黄梅法院首份(2022)鄂1127诉前调书1号民事调解书,为该起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月4日,詹某来到黄梅法院立案庭窗口咨询如何立案,陈述其与丈夫梁某在武汉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双方在黄梅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琐事争吵,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梁某表示其马上要离开黄梅,返回老家,时间紧迫,希望快速了结此案。承办法官遂向其释明诉前调解的相关内容,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运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离婚,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自行分割完毕,无其他争议。
“本来以为这场官司要打好久才能有结果,现在经过诉前调解当天就拿到了调解书,真是太便利了。”詹某说。
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启用以来,黄梅法院充分利用网络给当事人带来的便利,发挥“法院+N”多元调解机制在诉源治理上的作用,通过案件的繁简分流,将矛盾小、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大大缓解了“诉讼井喷”的压力。
下一步,黄梅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百姓认可“不伤面子、不伤和气、少花钱、少跑腿”的诉前调解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继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诉前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良好局面。
(张双燕 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