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孝昌法院通过构建并完善“民情得以了解,民意得到反映,民智得以集中,民难得以解决,民危得以申诉,民愿得以补偿”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五措并举,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着力狠抓信访当事人息访息诉工作,稳妥地办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户”,信访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
推行判后释明“疏访”。针对当事人因不明白法律规定、不理解证据规则而信访的现象,实行判后释明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人员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同时,还就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
加强信访窗口“导访”。即在立案庭信访接待中心设专人负责来访登记、审查,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有关问题,告之解决途径,降低和消除来访群众的对立情绪,把好来访的第一道关口。
落实院长公开“接访”。确定每周院长接待日,并设有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当事人可直接向院长反映问题。能即时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作出说明,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答复。
实行集体会诊“息访”。首次来信来访的,按上级法院要求一律由原承办合议庭或承办法官处理,立案庭人员参与。当事人仍不服的,由立案庭会同审监庭或审判委员会进行集体会诊给予答复,及时熄灭信访苗头。
组织全员定期“回访”。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业务庭干警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在判决后由专人定期回访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做好倾听解释工作。院领导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预防信访问题发生。
通过上述举措,三年来,孝昌法院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82件,接待涉诉信访群众600余人次,及时化解信访苗头20余起,息诉息访老户9件,信访工作居全市法院先进行列,率先在全市法院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法院信访工作不仅群众满意,也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立案庭被省高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信访接待中心被孝感市委评为先进信访接待中心,一名法官被省高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一名法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汪扬帆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