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麻城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罗文(化名)监护权一案获得法院当庭判决,这意味着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罗文失去亲生女儿的监护权。
这是该院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也是高检院部署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后,办理的首宗未成年人民事检察案件。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2020年4月,监护人罗文乘妻子外出工作之机,在广东省中山市某租住屋内以胁迫手段对正在睡觉的16岁女儿实施奸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同年8月,罗文的妻子吴红(化名)依法向麻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9月,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罗文犯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10月,麻城市检察院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关于支持起诉建议函,经审查认为罗文严重损害了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妻子吴红作为监护人有权向罗文住所地法院申诉撤销其监护权,多次与吴红沟通后,吴红决定向麻城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罗文的监护权,该院遂于10月22日决定支持起诉。
期间由于疫情影响,案件迟迟未能开庭,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多方联系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监狱,通过沟通与协商,和麻城市人民法院法官以及吴红一起前往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视频开庭,本案才最终得以顺利开庭。2021年11月,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文对女儿的监护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尊重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麻城市检察院在办理这起侵害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遵循自愿、平等、处分原则,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决定书、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多方关注和充分肯定,也是通过法治手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引领。
(张晚婷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