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罪少年不捕不诉,他踏入了梦寐以求的“象牙塔”;下水道盖板换新了,晚归学生不再担心井盖“吃人”;吵闹的钻机声不见了,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巡回宣讲全覆盖,检察官为孩子们筑起了“保护之盾”……
一年以来,蕲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未成年人“两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6件31人,全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捕慎诉慎押”让偏航青春重归正道
“这是我收到最棒的18岁生日礼物!”2021年8月,正在湖北翔鹏教育基地接受帮教的小涛还有几天就结束学习了,他收到广州某职业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并通过妈妈告诉蕲春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陈小磊这个好消息。
小涛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8岁。讯问时,小涛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没有意见。捕还是不捕?如何找到法与情的平衡点,帮助小涛青春回归正轨?
经过调查,检察官得知小涛从小在离异家庭中长大,父亲患有疾病常年卧病在床,一直由奶奶照料。分析认为,小涛可能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导致因一时贪图眼前利益而误入歧途。于是充分听取小涛对个人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小涛奶奶及妈妈对案件办理的意见,着重分析对小涛展开帮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考虑到小涛奶奶年事已高,还得照料小涛生病的爸爸,检察官与小涛妈妈见面详细了解小涛的相关情况。随后立即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如何开展合规考察。与会人员认为小涛虽构成犯罪,但若具备有效可行的帮教条件,同意对小涛作无逮捕必要不批捕。
不批捕后,小涛被送到湖北翔鹏教育基地接受帮教学习。检察官为小涛量身打造详细的帮教计划,并积极展开回访,做好案件跟进处理工作……
在密切跟进三个月后,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小涛的认罪态度、学习近况、思想动态,对小涛能否作相对不起诉举行检察听证。大家一致认为小涛的行为虽构罪,但犯罪时正值未成年,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观护教育基地能自觉接受教育管教,不断反省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故同意作不起诉处理。5月10日,检察官再次来到教育基地,向小涛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告知其将对该不起诉作犯罪记录封存。
这是2021年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缩影。该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共对1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是,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为了让涉罪未成年人深刻反省、迷途知返。该院为其量身定制帮教计划,及时与观护基地或所在社区联系,让这些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参加义务劳动,接受心理治疗,以健全人格回归社会。2021年,该院共帮助12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或进入大学校园。
检察建议守护校园周边环境
2021年9月的一个晚上,八年级的小肖在下晚自习回家途中,因路上下水道水泥板破损,不慎跌入水沟中造成轻伤,校方向蕲春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无独有偶,蕲春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该县经济开发区医药港艾香路道路因长期有大货车、吊车等车辆停靠路面路肩,共有8处24块下水道盖板存在破损缺失情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这里,恰恰是小肖上学必经的道路。
守护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脚底下的安全”,刻不容缓。该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未检部门迅速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于10月份,分别对县经济开发区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经济开发区迅速修复破损下水道盖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违规停放路肩的大货车、吊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针对该路段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该院向县经济开发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其落实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整合执法力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经济开发区当天完成了下水道盖板的修复,城管执法局也进行了违停车辆日常巡查,并落实了监管责任。通过整治,学生的出行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除上述案件外,该院还围绕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等重点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方式规范酒店经营、商家烟草零售行为;针对学校周边存在噪音污染影响学生上课问题,该院与两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促成两家单位达成共识,共同解决噪音污染难题。
一年来,该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结合办案对未成年人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为巩固校园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巡回宣讲预防涉未成年人高发犯罪
“同学们,如果你遇到了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我可以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在法律上界定有争议,建议大家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是蕲春县检察院青年宣讲团干警为师生讲授法治课时,与同学们热情互动的一幕。
近年来,蕲春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罪名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集中在性侵、校园欺凌、毒品犯罪和网络诈骗等方面。有的孩子被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所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孩子因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发生的一件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不仅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家庭幸福的突出问题,更是检察官的心头之痛。
未检部门干警针对如何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召开部门讨论会,初步打算通过巡回宣讲的方式提升全县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得到院领导支持后,该院积极走访县教育局及多所乡镇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调研,并联合县教育一起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在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该院与县教育局最终共同形成《全县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讲活动方案》,宣讲内容主要为“法治课+心理课”,由检察机关与县教育局教师分别在同一堂课完成,为未成年人织密双重保护网。
2021年12月2日至3日,时值宪法日来临之际,在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该院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9个宣讲团在全县36所初中学校开展巡回演讲,围绕“预防性侵害”“远离校园欺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正确使用网络,警惕网络犯罪”四个主题进行宣讲,引导学生们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一年来,蕲春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围绕涉未成年人多发、高发犯罪,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精心确定讲课主题并撰写讲课稿,努力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辍学闲散未成年人、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依托院青年宣讲团,以“线上+线下”形式在全县范围内举办巡回“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开展法治宣讲58次,受众达5.3万人,实现中小学全覆盖。
“我们将紧盯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积极作为、主动履职,推动未成年检察工作规范化,加快推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该院未检干警表示。
(程珊 骆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