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双优化”工作要求,监利法院紧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扎实开展行动。近日上午,在监利市委政法委的协调指挥下,监利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公证处等多部门就“红南桥加油站”案件开展强制执行联动行动。经过约8小时的现场测量、清点、协商,这起长达6年的纠纷终得化解,“红南桥加油站”案最终执行到位。
据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公司”)与监利县上车湾镇红南桥加油站合同纠纷一案,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监利县上车湾镇红南桥加油站依法向原告中国石油公司移交加油站所占面积1763.65平方米土地、营业房及辅助房、雨棚、双油品双枪加油机4台、储油罐4具及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等。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及时履行相应义务。经中国石油公司申请和荆州中院指定,监利法院于2015年11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就执行标的土地面积各执己见,经过多次协商、调解,2017年,监利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大部分资产移交。
2021年,中国石油公司以2017年资产移交后该加油站仍由原红南桥加油站负责人高某经营为由,向监利法院申请继续执行。监利法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执行。此后该院执行局多次到实地勘验和了解加油站实际经营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在2021年的最后一天,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指挥下,在多部门的配合支持和见证下,监利法院组织开展强制执行联动行动。原红南桥加油站负责人高某在法律震慑和法院强制执行攻势下,配合履行了相应义务,双方完成了资产移交。
这起长达6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获得了中国石油公司的高度赞许。这起纠纷的化解,表明了人民法院落实“双优化”工作要求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法院强制执行联动机制的强大威慑,贡献了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司法力量。
(吴学星 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