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2021年度全省法院案例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松滋法院荣获2021年度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组织单位。
据悉,松滋法院报送的案例中,由刘家场法庭副庭长邓姣华编写的《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诉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法定职责案——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被刑事立案后应当继续全面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案例分析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丛书名单,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勇,刘家场法庭庭长郭敏编写的《郑国平、贺克坤等12人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入选《备选指导性案例》名单。
(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