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们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如愿拿到工资,烦心事也得到了解决,这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褒奖……”12月30日,在阳新县人社局,阳新县某酒吧75名员工领到了期盼许久,共计30余万元工资。欠薪发还现场,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石磊收到一面写着“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锦旗时由衷说道。
原来,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该酒吧法人梅某因经营不善等诸多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涉及用工群体75人,金额300378元。2021年7月份,该酒吧员工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欠薪问题,后投诉到阳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监察大队约谈梅某某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后,梅某某仍拒不执行,且长期不露面,不接电话,注销酒吧营业执照,存在逃匿和恶意欠薪的行为。阳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遂将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
该院第一检察部石磊依法审查全部案卷后,认为酒吧法人梅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同时监督公安立案,实时关注案件办理情况。
在阳新县检察院、公安局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多次组织梅某及相关参与经营者一起与员工代表进行协调,向涉案嫌疑人反复强调拒不支付工资的危害。几天之内,助推梅某等人迅速筹集资金,也得到了相关员工的谅解。12月30日,由县人社局主持,在公安和该院的共同见证下,梅某逐个支付被欠员工工资,75名员工顺利拿到了薪资30余万元。至此,这一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了解,长期以来,该院始终高度关注助力企业发展和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问题,坚持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为企业谋发展、为员工谋长远。这一案件的办理,既促使该公司法人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免于刑事追责,又让这75名员工追回薪资结束了漫漫讨薪之路。既凸显了检察机关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为民的情怀,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彭小陛 陈川琪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