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下晚自习走这条路,我们也放心多了!”12月29日,黄冈市蕲春县检察院在对该县第三实验中学附近道路的下水道盖板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一名学生家长对承办检察官张荣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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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军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今年9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该县经济开发区医药港艾香路道路共有8处24块下水道盖板存在破损缺失情形,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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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这条路有学生在下晚自习回家途中,因下水道盖板缺失,不慎跌落下水道受伤。”张荣军介绍,保障学生和行人脚底下的安全,刻不容缓。该院迅速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于今年10月,分别对县经济开发区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经济开发区迅速修复破损下水道盖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违规停放路肩的大货车、吊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针对该路段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该院向县经济开发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其落实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整合执法力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经济开发区当天完成了下水道盖板的修复,城管执法局也进行了违停车辆日常巡查,并落实了监管责任。”张荣军介绍,该院近日在进行跟进监督时发现,通过整治,学生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张荣军表示,落实为群众办实事,该院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通过公益诉讼磋商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形成治理合力,破解了下水道盖板破损影响公众出行安全的大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张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