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检察院秉公执法,真正为企业着想的办案作风让人佩服!”日前,湖北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感激地将一面锦旗交到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2017年,赵某等人以湖北某公司名义,通过借多家公司资质,采取串通投标报价的方式,取得十堰某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的中标权,从中获利200余万元。
案件移送到麻城市检察院后,检察官通过对涉案工程和在建项目的实地考察发现,涉案企业规模较大,为当地经济建设和解决就业等作出了较大贡献。涉案人赵某等人是企业核心人物,系初犯偶犯,已积极退赃,所建工程质量好,无社会危害性。若追究该企业及赵某等人的刑事责任,会导致企业遭受重创,也无法安置就业工人,对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组织召开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确保涉案企业在后续生产经营中遵规守法,检察官还走进涉案单位,对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强化诚信经营,树立合法合规理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麻城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实“少捕慎诉”理念,慎重稳妥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给企业吃下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的“定心丸”。
“今年疫情对我们这些个体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如果不是检察机关的温情执法,我的养殖场真的要办不下去了。”个体养殖户林某某在未办理农用土地使用手续下,擅自雇请挖土机将租赁林地的山体推平,建设猪舍、仓库等设施造成林地毁坏。
林某某家庭困难,靠养殖维持生计,且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节,为保护个体养殖户正常经营,该院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开到了养殖场旁边。“林某某响应国家生猪养殖号召,借贷款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如果对其严惩,可能会使其因案致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案发地实地察看了林地毁坏占用范围、养猪场污水处理等情况,一致同意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15件16人,提出合规整改检察建议5份,努力用好刑事司法政策呵护企业发展,让民营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麻城市检察院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既坚守法治原则和法治底线,又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营造了安商、稳商、惠商、暖商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了‘进企业门、知企业事、解企业忧、增企业效、暖企业心’。”全国人大代表陈燎原感慨道。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