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社会治理合力,打造襄阳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品牌,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12月27日上午,襄阳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老河口召开。
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莉,老河口市委书记曹祖金,襄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龚云涛,老河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章新,襄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传军等领导出席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传军主持会议
据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襄阳两级检察机关深度融入平安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平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张晶宣读《襄阳检察机关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方案
根据襄阳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2021年3月,老河口检察院开始探索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联合该市政法委、公安、社区(村)等,根据案情确定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类型、时长和考察期。社会志愿服务完成并考察合格后,检察机关再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襄阳市检察院认为此项探索有利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推广。襄阳市委政法委亦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襄阳检察机关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方案。
老河口市委书记曹祖金在致辞中指出,老河口市检察院在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老河口市委将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该院近年来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老河口市委政法委、社区、派出所代表、人大代表依次就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发言。
“检察机关的创新举措,为全市创建工作增添了特色亮点。”
襄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龚云涛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基层社区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巩固试点成果,确保创新工作落地开花,力争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襄阳之治亮点品牌。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强大合力,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中统筹协调、督办推动的职能作用,合力推动该项创新机制开花结果。要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试点创建提质增效,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为2022年襄阳顺利通过全国试点城市验收贡献更大的力量。
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莉指出,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凝聚合力,在全市推广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并将其作为亮点品牌工作去打造,力争成为全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的亮点项目。
梁莉强调,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是适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形势的需要。近年来,犯罪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要转变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效率、促进社会治理。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有利于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自今年老河口市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经多方共同努力,先后有70余人自愿完成社会志愿服务。
梁莉要求要迅速行动,突出重点,抓紧推开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目前,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各县市区检察院要迅速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院要立足办案一线,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和犯罪事实,有针对性的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的精准性。要坚持效果导向,规范对志愿服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既让犯罪嫌疑人实实在在沉下去志愿服务、真诚认罪悔过,又真真正正提供了“货真价实”的服务,助力当地治理。
梁莉强调,要以点带面,全面开花,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办理的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中全面考量各类因素,按照方案启动社会志愿服务,与各单位通力协作配合,以务实、重行、求效的举措共同推进此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找准着力点,探索本地治理路径。要注重总结、完善、深化,打造亮点,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在推进襄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各县(市)区院检察长,襄阳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两级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老河口市各乡镇政法办、街道平安办负责人、派出所、社区、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会议。
(襄阳市检察院 老河口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