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到审结只用了十五天。
当场立案
10月8日,某商贸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蕲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申请立案,要求某酒业公司偿还其欠货款7990元,工作人员了解到其系民营企业代理人后,当场进行立案与送达。
庭前调解
承办法官顾俊受理该案后,经过阅卷发现某商贸公司起诉某酒业公司偿还货款事实争议不大,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组织调解。经沟通,某酒业公司表示公司资金链断裂已无力偿还,只能以酒抵债。某商贸公司表示欠款金额不大,不接受以酒折抵。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未果后,顾法官决定快速开庭审理。
庭后即判
在庭审中,顾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经过前几次的调解,顾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已经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庭审结束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并表示该案标的额不大,对于债务的履行,判决后还可以自行和解,双方均表示服判。
该案是蕲春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保障企业发展的真实写照。近年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审判效率,该院针对涉企案件确定了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立案,有效缩短了企业诉讼时间。
(蔡晓洁 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