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方烈士故居被列入了湖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就在肖方烈士故居抢救性保护工程竣工后不久,12月24日,罗田县检察院收到了县文旅局传来的好消息。
肖方,原名肖大椿,黄埔军校毕业,先后任中共商(城)罗(田)麻(城)特别支部书记、罗田县长、红一军第三师师长、中央教导二师师长等职。组织领导了商南武装起义,参加了南昌起义、广州起义、鄂豫皖第一、二次反“围剿”斗争。去世时年仅24岁。
肖方烈士故居位于罗田县胜利镇洗儿岭村,是一进三重的砖木结构房屋,始建于清末民初年间,既是革命烈士故居,也是一座逾百年的历史建筑,是黄冈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0年,罗田县检察院在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中,发现肖方烈士故居后部已经垮塌损毁,主屋承重梁多处开裂,部分墙面脱落,屋内堆满杂物,屋外被紧挨着搭建了低矮泥砖房圈养家禽,房屋四周杂草丛生。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肖方烈士故居也曾修缮过,但由于房屋整体年代久远,长期无人妥善管理,且遭受过特大洪水,导致损毁严重、面临垮塌。
肖方烈士故居是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红色革命文化资源,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发展红色旅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罗田县检察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做好肖方烈士故居修缮保护工作。
考虑到对肖方烈士故居开展抢救性保护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支持,罗田县检察院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对该案进行了专项汇报,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2020年9月,罗田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县胜利镇政府、县文旅局实地调查肖方烈士故居损毁情况,现场办公,研究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并就肖方烈士故居的损毁作为《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政府予以交办,得到高度重视。不久,黄冈市文物局组织省、市文物专家到肖方烈士故居现场勘察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修缮意见。
开裂的承重结构被加固,堵塞的排水沟被疏通,遗址旁临时搭建的鸡窝鹅栏被拆除,屋内堆满的杂物被清理,进出的狭窄泥巴土路拓宽为可行驶车辆的水泥路,周边环境开展了全面清理……经过多方协作,2021年10月底,肖方烈士故居的抢救性保护工程竣工。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任重道远,希望你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始终坚持不懈、常抓不怠,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在罗田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过程中,罗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勇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和厚切希冀。
(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