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狠抓生态文明检察工作,把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胜势,努力在生态文明检察方面做出特色和亮点,奋力打造生态文明检察示范院。”
12月23日下午,鄂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闫利国一行到梁子湖区检察院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梁子湖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缪玉蓉汇报今年以来各项业务工作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梁子湖区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工作有思路,想干事、能干事,'脱薄争先'信心坚定,创先争优斗志昂扬。下一步,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以及高检院、省院、市院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梁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闫利国对梁子湖区院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观念,认真开展好“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和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两项活动,着力推动讲政治与抓工作、办案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要及时向区委和市院请示报告,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要积极探索梁子湖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模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梁子湖区最鲜明的底色,梁子湖区院在生态文明检察方面有天然优势和良好基础,目标引领方向,思路决定出路,要依托梁子湖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突出特色,打造亮点,走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之路,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努力打造全省检察机关生态文明检察示范院。
要提升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品质。要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各类犯罪,特别是要加大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力度,始终保持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要注重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服务生态保护方面多动脑筋、多下功夫。要主动适应生态文明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举办专门的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培训,强化素能建设,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要主动加强与江夏、咸宁等环梁子湖兄弟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加强生态文明检察交流协作,更好地服务保障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要牢固树立精品观念、精品意识,进一步增强案例“培养”意识,注重总结生态文明检察精品案例、典型案例,培育、挖掘、宣传好精品,多编发上报一些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有力推动生态文明检察取得实效。
要深度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社会治理。要注重通过监督办案,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当好党委和政府的“法治参谋”。要主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特别是要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工作联动,汇聚起保护梁子湖区生态环境的合力。
要千方百计“脱薄争先”。要把“脱薄争先”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强化领导、硬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新阶段梁子湖区院建设新局面。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通过激发内生动力来实现自我提升,梁子湖区院党组既要注重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效能,着力打造全科型检察官,又要坚持结果导向、实干导向,凭实绩用干部、以结果论英雄,以鲜明的用人导向让人才活力竞相涌流。要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到日常教育管理中,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细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人不出事、案不出错、事不出乱。
调研期间,闫利国先后参观梁子湖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还与梁子湖区委书记蔡和林进行了工作交流,前往东沟镇龙塘村调研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元金,梁子湖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爱民等参加调研。
(王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