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对司法权规范行使的监督和促进作用,12月17日,荆州市监利市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被告人王某涉嫌洗钱罪等案件,并首次邀请被告人辩护律师列席会议,接受审委会委员询问。
会议由监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主持,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振才及公诉人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主审法官汇报案件基本事实后,公诉人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取证环节等内容进行了说明,被告人辩护律师就争议事实及主张进行陈述,审委会委员就案件事实向辩护律师询问。
询问结束后,检察机关列席代表及辩护律师离开会场,与会委员分别就案件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争议和疑难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此案是该院受理的首起涉嫌洗钱罪案件,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取证难度和争议较大。审委会委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和主张,并就存在的问题和疑惑进行询问,有利于更客观清楚地了解案情,作出最公正的判决意见和建议。
邀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辩护律师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依法接受审判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举措,也是践行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新方式。监利法院将持续探索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不断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努力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王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