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石首市检察院院内灯火通明,四楼会议室里,该院组织的检察官大讲堂暨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活动由该院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施啸威主持,全院青年干警参加活动。
研讨活动邀请了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斌为青年干警授课。曾斌主任结合自己从检以来在各业务条线学习任职的经历,向大家介绍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效,并向大家讲述了办案经历,传授了业务心得,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课、人生课。
他鼓励青年干警要结合新时代对检察官的新期盼新要求,坚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律、使用法律的能力,尽快成长为各业务条线专家型检察业务骨干。
“我认为被告人的第一次取款行为是属于不当得利,第二次开始,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认定为盗窃罪,第一次取款得金额不应计入数额。”
“虽然刑法具有谦抑性,但本案被告人存在违反刑法的行为的情况下,应首先适用刑法进行评价。”
“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我认为应该构成侵占罪。”
随后,全体青年干警针对两起案例进行了分析研讨,大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现场氛围十分热烈。法越辩越明,理越论越清,通过观念陈述、发问质询、相互辩论,大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据悉,下一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工程,不断创新形式,常态化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增强履职办案本领,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为石首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良好人才基础。
(胡怀文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