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减少信访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12月16日上午,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立案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阳新宇主持听证会,浠水县人大代表王永红、胡秋华担任听证员。
这起案件系当事人蔡某某与他人合伙经营中介生意签订合同引发的经济纠纷。申诉人蔡某某认为对方合伙人与其签订合同后,却未按照合同履约,涉嫌合同诈骗罪。因此,他对2021年7月13日浠水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希望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案件承办人审查后,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蔡某某充分陈述了事发经过、申诉理由及自己对案件的认识。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意见,特别是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逐一进行说明。两名听证员全程参与,并向检察官、申诉人提问。通过闭门评议,听证员达成了评议意见。
欧阳新宇副检察长作为主持人,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让申诉人充分了解到刑事案件合同诈骗罪和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上的不同。他建议申诉人补充相关证据,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依法维权。
听证会结束后,申诉人消除了思想疑虑,并对检察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通过本次公开听证会,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员把理辨明,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等举措表示充分肯定。
(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