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松滋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苏朝晖与松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春霖共同揭牌。松滋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正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海辉,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付鄂成,松滋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林华及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苏朝晖对“办公室”的挂牌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完善配套机制,打造松滋品牌,推进平安建设。一是深化认识,把好事办好。要充分利用检察官派驻优势,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形成刑事执法司法合力。二是真抓实干,把实事办实。要坚守“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推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以更高的刑事办案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谭春霖表示,加强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既是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创新开展松滋检察工作的现实需求,两家要在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互相理解,相互支持,以更加包容的心态,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提供便利和保障,在监督和协作中,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检警关系。他指出,下一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将在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上发力,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工作落实。
据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在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由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组成,依托公安机关执法监管中心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工作。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
(肖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