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17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项金桥依法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恒明主持会议。
会前,项金桥充分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组织办案人员针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做好列席准备工作。审委会上,项金桥在认真听取主审法官案件汇报、合议庭意见后,对案件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强化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项金桥指出,检法两家有共同的政治信仰,都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忠诚履职,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有共同的法治理想,都是为了维护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共同的使命任务,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社会稳定、人民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共同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彭小陛蔡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