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据记者悉:近日,黄梅法院五祖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位于乡间深处的杉木乡鸭湖村村民倪某家中,就地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蜿蜒的乡间小道上,干警手中的国徽在阳光下越发鲜亮。一枚国徽、一张桌子、几条板凳,一个简易的露天法庭便在倪某家门口搭建完毕。
2020年3月22日,范某驾驶小型轿车不慎将倪某撞伤,导致倪某胸椎骨折并造成十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倪某遂将范某及其驾驶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倪某家庭情况较为特殊,父母年事已高、孩子脑瘤去世、妻子外出不归,倪某作为家庭唯一的劳动力又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且倪某伤后未愈、出行不便,故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设在原告倪某家中,希望能引导原、被告双方相互体谅,便于后续调解工作的开展。
在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承办法官主持下,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承办法官以“接地气”的语言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均同意调解,被告将于后期拟出新的赔偿方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交通事故纠纷案在农村频频发生,到案发地开庭不仅方便百姓诉讼,还可以通过直观的庭审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切实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案件承办法官周伟道出了巡回审判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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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胜 尤琦琪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