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大冶市检察院举行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0-07-01 11:50:4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这次公开听证会一方面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另一方面体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关心弱势群体的司法温度,我们为大冶检察点赞!”
6月29日下午,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还地桥镇一村委会组织召开了该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倾听救助申请人诉求,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切实保障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公正、透明,受邀参加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干部及群众纷纷为检察院的做法点赞。
2009年9月,因为制止胡某某等人违规在湖面钓鱼,许某某与胡某某等发生口角,继而被胡某某等人打伤。经鉴定,许某某左眼钝物致伤后导致眼盲,其人体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受伤后,许某某先后前往黄石、武汉、北京等地就医,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并欠下巨额外债。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案发后一直没有到案,至今未履行任何赔偿责任,左眼已经完全失明的许某某外出务工处处碰壁,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发现该线索后,及时向原办案检察官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经实地走访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受害人许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向其告知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后,正式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就该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申请人围绕听证议题阐述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原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简要案情,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阐述核实案件事实及调查情况。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干部和群众通过现场提问,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从法、理、情的角度对申请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了评析,一致认为给予许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是必要且紧迫的。
“我们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的公开,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对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案承办检察官说。同时,检察官还针对许某某的实际情况,与镇、村干部就其残疾证办理、就近解决就业等问题进行了沟通。
此次公开听证会,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形象,体现了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担当,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彭小陛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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