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公益诉讼履职+执法部门携手 困扰企业多年的用地矛盾终于合法化解了!
2020-06-29 12:56:0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两家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占用林地堆放石料,且经常因堆放占地界限问题产生矛盾。所在村“两委”出面协调一年有余,效果不佳;群众也有意见,向蕲春县检察院举报企业非法占用林地,企业面临着处罚和发展困境。如何才能在依法依规办案的情况下既让群众满意,又将企业损失减小到最低?蕲春县检察院通过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等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妥善运用磋商机制和诉前检察建议化解矛盾,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群众举报企业占用林地 检察官赴现场查明情况
2020年4月13日,蕲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公室接到举报电话,一名群众称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某企业非法占用该村林地,请求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第四检察部迅速指派检察官赶往横车镇九棵松村查证举报案件线索是否属实。
当日上午,检察官到达涉案现场,发现举报内容属实,同时发现与该企业相邻的另一家企业也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问题。检察官于是电话联系横车镇国土所和林业站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拍摄违法占地的照片并固定证据。经过调查查明,2019年8月18日因大风造成树木倒伏,影响旁边道路交通和电力设施安全,九棵松村将树木采伐。涉案两家企业因生产需要,将石英砂加工流程产生的废土废料运输到涉案林地上,进行填埋平整,用作企业临时堆放石料的场地。经勘测,两家企业占用的林地面积分别为733平方米和712平方米,其中一家企业还占用工矿用地155.87平方米。
磋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化解企业用地矛盾
2020年4月16日上午,省人大代表、九棵松村党委书记董振兴来到蕲春县检察院,了解相关案情,同时介绍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他反映,该村涉案两家企业都是该村重要的民营企业,解决了不少群众的就业问题。两家企业都迫切需要堆料场,且经常因材料堆放占地界限问题产生矛盾。在两家企业未经审批违法占地的情况下,九棵松村“两委”将积极督促涉案企业依法依规接受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处理,更希望县检察院能协调上述两家行政机关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维护两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蕲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积极走访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协调案件的办理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在依法依规办案的前提下,尽量以最小的代价、最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方式尽快办理两家企业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化解两家企业的用地矛盾。
针对一家企业占用工矿用地155.87平方米的违法行为,因其违法情节轻微,该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磋商形式解决该问题。至于两家企业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该院向县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林业局对占用林地的两家企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6月22日,县林业局书面回复该院,称其已对涉案两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补办林地征用手续,并处以罚款。对于企业已经破坏但不需要占用的林地,进行恢复造林并已按造林标准栽种湿地松,由林业站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成活成林,同时对两家企业提出的占用林地申请,做到快办快结,于2020年6月12日分别为两家企业办理了林地使用批复手续。
多部门出席整改协调会 力促一案多赢
6月23日,蕲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九棵松村企业违法占地整改联席协调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省人大代表、九棵松村党委书记董振兴及该院第四检察部办案人员参会。黄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蕲春辖区人民监督员3人应邀出席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现场检查了两家涉案企业违法占地整改情况,随后召开联席协调会。各部门主要领导,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两家涉案企业负责人分别就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展开热烈深入的讨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晓明说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办理的形势、背景、服务要求和现实意义。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都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进行了履职情况说明,对县检察院的工作举措及实际效果表示赞赏。两家涉案企业负责人也畅谈了感想,表达了谢意。
董振兴表示:“检察院和各单位通力配合,促使该案依法依规处理,既服务企业发展,又化解了企业矛盾,效果很好。这次我切身体会到检察院对我们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我要为检察院点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也对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真心实意俯下身子为基层办实事、合力护航民企发展、服务保障大局给予了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彭丽红指出,该案办理是县检察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做的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正确履职,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担当作为,齐心协力化解了基层矛盾,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取得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为该院今后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正确的指引。
她表示,近年来,蕲春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贯彻最高检提出的新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政治担当和检察监督的法治担当。在今后办理类似案件中,该院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全县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熊文胜 杨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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