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沙市区检察院:司法有“力度” 营商有“温度”
2021-09-01 23:22:2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措施,我的网店才能正常运转。”日前,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中华在某生鲜网店进行案后回访时,该负责人黄某连声道谢。
黄某因行贿案被立案,经审查该院依职权对黄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保证其网店正常经营。目前,该网店成为金牌卖家,好评率99.25%。
这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多措并举先后办理了一批有“温度”的案件,以温情服务为民企护航。
开通绿色通道,涉企案件当日结办
“经审查,该案属于涉营商环境案件,应当优先办理。”
近日,沙市区公安分局移送了一起张某涉嫌盗窃案件,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时,发现此案属于涉营商环境案件,第一时间转入“绿色通道”,并标注“涉营商”后分配到检察官办案组。
为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企业诉累,该院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岗位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统一标注,并及时移送至办案部门,确保涉营商案件全部实现快速流转,即“当日受理、当日移送”,并最大程度建议法院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高效办结涉企案件。
“绿色通道开设以来,共完成案件受理190余件,案管环节耗时比普通案件平均减少1至2天。”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说。
4年积案撤销,民企甩掉“包袱”上阵
“挂案”清理,让合法企业安心经营,也为想钻法律空子的企业敲响警钟。
“4年前的‘案底’终于撤销了,我也放下了心理包袱。”在送达撤案通知书时,一涉案民企负责人戴某握着干警的手不住感叹。
戴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立案审查,2017年1月,该案被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未重报,导致此案未决。今年1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引导侦查后,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予以监督纠正,目前公安机关已撤案,该企业得以正常经营。
这样的案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对2021年3月1日前形成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挂案”进行清理,对生产经营等必需的财产,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让企业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案子要办,企业不能垮”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将办理涉营商案件“慎捕慎押慎诉”理念嵌入办案环节,采取灵活务实的司法举措,创造民企多赢局面,切实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2020年4月初,某钢材公司向合作方工地提供钢材时,负责人张某为谋取私利,授意员工李某,贿赂某工地地磅出售人员伍某,多次利用改造的遥控器控制工地钢材地磅称重,增加结算金额,对合作方造成经济损失。
立案后,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开展多方审查,了解到该案属涉营商案件,且涉案人员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2021年5月12日,对该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审查,经过公开听证,各代表一致同意支持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
目前,涉案企业均能正常生产经营,且正常履行和续签采购合同,办案效果明显。不少民企经营者纷纷表示,此举既让他们真切体会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正义”,又感受到检察机关作为民企“老娘舅”的公信力。
消防通道被堵,公益诉讼一键打通
干警要走出去,走到市场主体身边才能发现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辖区内进行调查走访,收到不少经营者和群众反映,大型商超附近不少机动车辆违停严重堵塞了消防通道。
收到反映后,该院迅速对辖区内14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出检察建议。
经过整改,辖区内大型商业中心的消防通道被社会车辆堵塞这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切实保障商超周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益诉讼,解的是难题,接的是民心。不仅如此,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还密切关注窖井盖治理问题,以“小井盖”抓好“大民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企业有所需,检察机关必有所应。用司法为企业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安商护商,是我们的责任。”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中华表示。
(李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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