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将案件放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荆州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拟不起诉审查公开听证会。
此次会议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对沙市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挪用资金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拟不起诉理由进行详细阐述。听证人员在听取案情介绍后,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发问,并最终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均一致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三人在案发前已归还挪用的资金,且有自首情节,愿意认罪认罚,同意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三人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诚恳悔罪,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为社会多做贡献。
“通过这场听证会,我们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这体现了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态度和决心。”对此次听证会,参会的人民监督员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本次听证会程序规范,公开公正。
据悉,这是沙市区检察院首次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类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切实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落实了普法责任,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让监督充分融入到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来,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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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曦 田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