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1:58: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建始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深入龙坪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对社矫人员行动轨迹进行抽查、对定位异常人员现场视频连线等措施,详细了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察官特别关注了重点对象牟某某的情况。
牟某某在2013年、2017年因滥伐林木罪两次被判缓刑,2020年12月,再次因雇佣他人滥伐林木被建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应交付监狱执行,因鉴定其生活不能自理,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认为牟某某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风险,与龙坪乡政府、龙坪乡司法所共同商议妥善处置办法。经现场研究,决定将牟某某送到龙坪乡福利院集中供养。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消除了风险隐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此外,为进一步维护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院检察官还对龙坪乡辖区内三名涉民营企业的矫正对象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做好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外出的申请、审批、管理、销假等工作,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通过督促司法所规范社矫人员管理,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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