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领导对我案件的关注,也谢谢各位代表、人民监督员真心的劝解,你们都是大善人,我家是精准扶贫户,因为这件交通肇事案让我家雪上加霜,今天能有机会让我把心里话说出来,心里好受多了……”申诉人鲁某说。
5月26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会议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5人进行公开审查会的评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觉之主持会议。
会上,对于郭某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和余某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的两名被害人近亲属的刑事申诉案件,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利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情和刑事申诉审查情况,就案件事实、原案诉讼过程、认定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答,认为原案的刑事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两名申诉人因量刑偏轻为由提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鉴于申诉人的家庭生活困难,可以帮助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
人民监督员翟宝国:“这样的案件每年也比较多,我是一名律师,从法学专业角度上看,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申诉人申诉理由不成立,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人民监督员饶夕龙:“作为一名村书记,参加这次公开审查会,我感受到了检察院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公开审查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是程序正义的一种体现。”
人大代表王明琪:“整个过程中充分给予了申诉人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显示了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平公正,检察机关帮助申诉人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助力脱贫攻坚,是一件司法为民的好事,为检察院点赞!”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原裁判结果和检察机关审查处理意见及依据进行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客观、公正、合法,同意审查结果。
新时代要求检察机关为社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下一步工作中,武穴市检察院将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申诉公开审查会,作为“常态化”模式进行,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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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钟瑜 郭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