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青年干警围绕“如何撰写典型案例”开展了集中夜学研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国艳参与会议。
会上,李国艳副检察长向青年干警分享了自己学习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经验,并提要求——
一是要学好、用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传导的是新时代司法理念、法律的规定和政策的导向,只有先学好、悟透,才能更好指导办案实践。
二是要发现、培育、选树典型案例。要围绕检察工作大局,聚焦民生领域和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体现检察职能特点等方向培育典型案例,沙市区检察院作为城区院、办案大院,检察官接触到的案件类型尤其是新型案件较多,要养成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梳理、总结的习惯,提炼办案经验,打造成精品。这就要求检察官首先要把案子办好,把“三个效果”办出来,这也是一个拓宽眼界思路、提升专业素养的过程,希望大家多思考、多提炼、多动笔。
随后,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樊梦婕围绕案例类型、基本内容、案例写作中需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对典型案例写作进行了分享,结合法律政策研究室当前工作实际,鼓励青年干警在工作中多积累、勤思考,积极撰写典型案例,将办案效果最大化,力争在更高的平台上分享沙市经验。
第一部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田小满和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梅带领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选编》,通过“解剖麻雀”,与本院具体办案实际相结合,深入挖掘案例的典型意义和参考价值,并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其他与会干警就自身办案经历、案例写作经验、当前办案工作现状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学习。大家表示,这次活动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总结、 提升的机会,让大家对自己的办案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以此为契机,不断锤炼自身素能,提升办案质效。
(
胡佳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