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咸宁咸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主持召开咸宁湘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瑞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该公司下一步破产重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湘瑞公司成立于2006年,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已停止经营。经债权人申请,咸安区法院于2021年4月裁定受理湘瑞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通过电脑摇号,指定了管理人。
会上,合议庭宣读了破产重整案件受理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核查报告,介绍了重整财产初步方案和管理人报酬方案,并就有关问题接受债权人询问;会议经投票选举产生了7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和1名债权人会议主席,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管理人及62名债权人参加会议,整个会议秩序井然,效果良好。
湘瑞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涉及债权人数多,申报债权数额大,是咸安区有较大影响的企业破产案件。区法院对此案的审理工作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亲自担任审判长,从思想、组织、保障等方面多次给予指导,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下一步,咸安区法院将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功能,强化府院联动,提高审判质效,有效化解企业债务负担和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努力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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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