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英山县农民石某从英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3万元执行款后感激地说:“非常感谢英山法院的执行干警,为我追回了拖欠6年的工程款,我现在购买农资的钱有了,孩子上学的学费也有保障了。”
2015年,石某和另外几个农民工在一家旅游开发公司承包了砌石岸工程,当年工程完工后,公司和他们双方结账下欠农民工工程款3万元,几年一直拖欠。2020年,石某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没有及时履行,石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7月,法院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加大力度,想方设法执行。在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追回了拖欠6年的工程款3万元,并及时交到了石某手中。
(
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