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17:42:1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立案、审判和执行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步骤来规范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彻底解决财产刑案件执行难题”。在第三次协调会上,麻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在规范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协调会上强调。针对执行刑事涉财产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对涉及财产部分权属未厘清,存在重定罪量刑证据收集,而轻财产权属证据的收集;判决的主文中对涉案财产追缴、没收数额表述模糊;涉及财产刑案件移送执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麻城市法院召集执行、刑事、民事、立案、行政审判和审判监督部门法官经过多轮充分讨论后,明确按照三个步骤规范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
抓源头查明事实。请求政法委召开协调会,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在侦查、起诉阶段注重财产刑证据的收集,查清财产类型、权属、数量,明确查封、冻结、扣押的时间和期限、存放地点及保管人等内容,固定好证据,避免刑事裁判文书因信息不准确作出概然性的涉财产判决,从源头解决涉财产刑案件执行难。法院定期向公安、检察院报送刑事涉财产执行动态,积极推动财产刑案件的执行,着力解决信息渠道不畅等制约财产刑执行工作中的瓶颈问题。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地方,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函向公安、检察进行通报,督促进一步整改。
重审判固定证据。以审判为中心,重视对财产刑证据调查、举证、质证、认证,庭审时法官详细核对一一查清财产状况,明确哪些财产是违法所得,哪些是合法财产,详细确认每类财产执行事项。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的判决主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无歧义,对罚金明确具体金额及缴纳期限;没收财产明确具体财产的名称、数量或者金额;责令退赔明确退赔的主体,发还对象和金额、比例等,使判决具有可执行性。
强联动规范执行。由于目前对涉刑事财产刑的执行没有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工作流程,导致法院内部对刑事涉财产执行程序不规范,麻城市法院特制定《涉财产执行时限规定》《被告人财产情况调查表》《内部移送执行表》,立案、审判和执行等部门严格按规定填写和移送材料,执行人员收案后,发现移送材料不齐全,或者判决主文不明确、具体等情形的,退回相关部门处理,符合要求才接收移交材料。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查找、控制、处置财产,穷尽一切手段快速高效执行。
麻城市法院规范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以后,内外部机制顺畅,效果初步显现,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款项307万元,执行兑现速度明显提升。
(汪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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