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护管理不善,全镇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附近,生活垃圾随处可见,甚至存在垂钓、投饵捕鱼等违法现象,直接威胁群众饮水安全……”为了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守护群众饮水安全,近日,阳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针对全县各乡镇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在为期十余天的走访过程中,该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冯美江依次走访31个引用水源地,23个自来水厂,发现个别水源地因管理疏漏,水库周边及坎肩处存在取土采石、生活垃圾倾倒的现象,致使周边环境遭到破坏,群众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喝上‘干净水’和‘放心水’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标准和要求,只有保护好优质水资源,保证引用水水源合格,群众才能喝上放心水。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结合调查走访情况,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依法向水源地所在乡镇及相关单位发出7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切实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上述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一方面制定巡查制度,杜绝取土采石、违法垂钓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倾倒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周边群众宣传教育等工作。截至目前,整改工作还在逐步进行中。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合力保护全县饮用水生态环境,为护航群众安全用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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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陛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