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18:41:2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感谢检察官对我们公司的帮助,我们是既满意又难为情。满意的是国土部门对我们免于行政罚款的结果,检察院确确实实在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这下我们公司能够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开展复工复产了!难为情的是公司违法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后续我们一定注意合法经营。”7月中旬,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现场,鄂州某船舶制造企业负责人曹某说了这样一番话。
企业非法占地面临行政处罚
2019年6月,鄂州市某船舶制造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临空经济区燕矶镇车湖村5组基本农田765平方米兴建职工临时宿舍,破坏基本农田。今年4月,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到现场发现:违法建筑四周均为葱郁青翠的成片农田,一栋两层近6米高的钢结构房屋矗立当中,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同时涉案地块表面被水泥硬化,土地种植条件受到严重破坏。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局遂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等候处理。
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检察建议规定的整改时间过半,检察机关在案件跟进中发现违法建筑“依然如故”,被占用的耕地未得到恢复。经承办检察官进一步了解,该公司受疫情影响很大,目前经营存在困难,经营者担心即使拆除了违建仍然面临处罚,相当于“又打又罚”,不如“缓一缓”。针对此情况,检察官多次联系企业负责人曹某释法说理,向其宣传保护基本农田政策,促使曹某逐渐转变思想观念。另外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官还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咨询了土地执法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该局提出若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恢复耕地,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2021年7月,区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土部门执法人员及当事人到本单位,就案件处理和适用法律进行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行政争议焦点,涉案企业和行政机关分别发表了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们取得一致意见:若企业能按行政机关要求快速拆除违建,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则行政机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听证会后,曹某便组织人力自行拆除了涉案土地上违法建筑物及地表水泥硬化,该行政争议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高检院2019年底部署的专项监督活动,也是我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之一。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很大,企业面临的困难很多,这对我们的办案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该案的办理思路及过程是一种创新,充分发挥出检察智慧,既坚持法律底线保护好国家的耕地资源,又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为企业纾困解忧。”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洁强调。
(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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