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丧子,老来丧夫,生活拮据,精神抑郁,近日,82岁的刘某向松滋市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6月22日,松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刘某的来访。刘某陈述,十五年前,儿子遇害后,与丈夫易某一起务农为生。2019年4月,丈夫易某因癌症去世,刘某生活不能自理,逐渐导致精神抑郁,便搬到小女儿易某梅租住屋中生活。不幸的是,小女儿易某梅的丈夫刘某贵早前因脑中风,也是生活不能自理。一个人需要照顾两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且刘某每月服用精神抑郁、脑梗塞等药物需花费1000余元,小女儿易某梅举步维艰,为此背负了几万元的债务。
为尽快缓解申请人的紧迫性困难,接访当日,李涛检察长便责成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刘某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委会、民政办,调查了解基本情况。经核实,刘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促进公平公正,7月15日上午,该院在斯家场镇召开刘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邀请十余名各界代表和镇村干部参加听证。
在李涛检察长的主持下,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及拟救助金额,并现场回答了听证员的提问。
随后,5名听证员闭门独立评议。经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给予刘某司法救助合法合情合理,在最大限度内给予了申请人帮助,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了好事。
“民生无小事”,李涛检察长指出,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是司法救助的初衷,而公开听证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坚持开门办案的有益探索,两者相互结合,相得益彰,充分表明了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上级要求,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在缓解被救助人经济压力的同时尽力抚平其精神创伤,争取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松滋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姣表示,近年来,松滋市检察院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创新救助方式,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宣传力度和救助范围,真正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斯家场镇党委书记刘德勇说,给予申请人刘某司法救助,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燃眉之急,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
“刘某的家庭情况特殊,居住地址变换多次,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了弄清楚情况,不喊苦、不喊累,来回跑了五六趟,让我们很感动。”听证员、白鹤山村副主任易永法这样评价。
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卢榕春参加了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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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