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17:34:4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7月12日晚,英山县人民检察院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例研讨会正火热进行。
案曰:郭泰,李膺,同船共济,但遭风浪,遂被覆舟。共得一桡,且浮且竞。膺为力弱,泰乃力强,推膺取桡,遂蒙至岸。膺失桡势,因而致殂。其妻阿宋,喧讼公庭,云其夫亡,乃由郭泰。泰供推膺取桡是实。
判曰:郭泰、李膺,同为利涉,扬帆鼓枻,庶免倾危。岂谓巨浪惊天,奔涛浴日,遂乃遇斯舟覆,共被漂沦。同得一桡,俱望济己。且浮且竞,皆为性命之忧;一弱一强,俄致死生之隔。阿宋夫妻义重,伉俪情深。悴彼沉魂,随逝水而长往;痛兹沦魄,仰同穴而无期。遂乃喧诉公庭,心仇郭泰。
披寻状迹,清浊自分。狱贵平反,无容滥罚。且膺死元由落水,落水本为覆舟。覆舟自是天灾,溺死岂伊人咎?各有竞桡之意,俱无相让之心。推膺苟在取桡,被溺不因推死。俱缘身命,咸是不轻。辄欲科辜,恐伤猛浪。宋无反坐,泰亦无辜。并各下知,勿令喧扰。
案例《取桡致殂判》选自距今1300余年的唐·《文明判集》,论辩双方紧扣案例,围绕“迫不得已时,以人命换人命的自救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精彩辨析。
以刘松、郝思琪、张文丽为代表的正方观点认为:郭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判词中“宋无反坐,泰亦无辜”的结论非常公道。以现代眼光看,紧急时无法律,郭泰、李膺二人同时面临生命危险,谁都没有更好的选择,在“且浮且竞”的情形下,处于相互争夺的态势,谁抢到桡系公平竞争,无需被苛责。毕竟,法是惩恶,德是扬善,不应强人所难。试想把自己摆进去,我们就能做得更好吗?罗克辛教授在他的论文《德国犯罪原理的发展与现代趋势》中讲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名父亲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把另一个人从已超载的救生艇上推出去,造成了死亡的结果……但德国的立法者对此还是予以了宽容并放弃了刑罚。古今中外,处理似然,为什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紧急避险,是天灾而非人祸,是求生而非作恶,故不当罪不当罚。
以林文敏、裴漫、张扬为代表的反方观点认为:郭泰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为保护自己的生命牺牲他人生命的,不属于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要求保护的法益大于损害的法益,而生命具有平等性,不存在谁高谁低的取舍空间。郭泰仗着力强,推膺取桡,与李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且一旦面临危险与考验,就立刻启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那么需要文明做什么,需要法治做什么?正方所引德国判例,不能说明结论的正确性,恰恰说明了资产阶级刑法观的狭隘,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价值取向,不值得被提倡。综上,郭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哪怕降低一个维度评价,至少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势,在量刑上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观点的碰撞,思辨的交锋,言辞的战斗,使整场论辩理法交融、火花四溅、高潮迭起。
“紧急避险往往牺牲的是无辜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由于本案郭泰、李膺双方机会均等,因此不属于典型的紧急避险,但可参照期待可能性原理对郭泰予以免责。”总结阶段,点评嘉宾周建航检察长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期案例选得非常好!就在7月8日《检察日报》第三版刚刚刊登了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确定传统法文化自信,乃法治中国之必然》的学术文章,与我们今日的研讨可谓心有灵犀。”
他指出:1300年前的判例,我们今天读来甚感惊艳,为什么?因为其情法两得,文理弘雅的思想精萃光芒闪耀,与当下最高检反复强调的在办案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融合天理国法人情的司法理念可谓一脉相承,遥相呼应。青年检察人要以纵横的视野,深彻的思辨,精耕的作风,领悟传统文化之积蕴,汲取中华法脉之精华,站稳人民立场,夯实小案品质,以文化自信、素能提升、理念更新、实干苦干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胡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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